冯小刚的逻辑

之前就看过一些评论,今天看了一下冯小刚的微博原文,确实逻辑有问题:

(1)把纳税实际值(虽然数目不小)和应缴值混淆了。

(2)把少量抽样的“文艺片”和全量电影的类型混淆了。

(3)最大的问题是,所有的数字没有证据

可能文艺人的逻辑性比较一般,但是情绪倒是很强烈


冯小刚

9月9日 19:44 来自 金立超级续航手机M6

所有处心积虑给我造谣,无中生有,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恶意中伤的公号和平台,你们已经不仅是丧心病狂了,你们已经到了彻底藐视法律保护公民名誉权的程度。如果我们确是践行以法治国的理念,那么这些人又怎能如此肆无忌惮?那些不明真相的跟着起哄的,我没有所谓的阴阳合同,更没有偷逃税。这是有据可查的。我们的《美拉传媒》每年纳税几千万,我纳过的个人所得税累计数亿,加上我拍摄影片的总票房五十多亿,制片公司和院线所交纳十几亿税费,按照国家最低贫困线补助每月八百元的标准计算,我和相关的企业为国家分担了多少困难,救济了多少贫困人口?创作上,我近十年以来拍摄的《集结号》《唐山大地震》《一九四二》《我不是潘金莲》《芳华》,哪一部是娱乐至上奔着抢钱去的?这五部电影没有一部主角的片酬超过五百万。那些网络暴徒,你们对我仇恨由何而来?我伤害过你们吗?你们能按住怒火问问自己吗?我警告那些造谣惑众的公号,不要煽动和绑架民间的戾气,拿影视行业当出气筒,这很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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