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IPD类似研发管理流程的经验中,我们注意到研发部门对职能部门组织的公司统一立项时间过长有很大的意见,而如果下放到部门立项,则研发部门就没有意见了。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公司级立项就天生耽误时间、天生效率低下么?
反思了一下这两年的立项,发现公司职能部门组织的立项确实时间相对较长,但是这也是有原因的,简单地列出几个原因:
1、公司组织立项均针对大型重要产品立项,往往涉及到较多的预算,因此不可裁剪的审查点较多,比如竞品分析、兼容性、可运维可管理
2、公司组织立项的评审更为严格,职能部门领导需要主持评审,需要约跨部门专家评审,如果不具备,则需要等待
3、好容易约上了部门领导,为了提升效率,公司级立项,立项组织者往往试图将多个部门项目集中立项,本来是好事,但是无形中造成了立项等待
4、由于涉及到大量资源决策,往往相对谨慎,如果项目立项材料写的有问题,或者讲解有问题,则当场不会决策,需要退回整改
5、重大项目的评审,涉及到约公司领导汇报,这个时间就更难约上了。
6、会议纪要会签也是需要时间的,如果不通过,就会低效反复。有时候还会因为文体不对、字数超过2000、过于口语化等问题而退回重写or重发
7、如果遇到“不忘初心”、公司巡视、审计、重要会议等重要的事情,所有工作都要顺延!
8、…
因此从中可以看到,部分原因是由于强化质量而带来的,部分原因是由于管理成本太高造成的。于是乎,对产品经理眼中,一个立项材料写好后,要等专家、等职能部门领导、修改再等函审、等发文;如果是重大项目,那么还要等其他部门的重大项目评审通过后,一起发公司领导会审,如果万一准备不充分,还要退回再来一次,然后还要等会议纪要签发,有时候还涉及到会签。这么下来,至少要1个月。研发团队早就不耐烦进入开发阶段了,这样,在团队收到批复文的时候,估计要2个月了,研发团队显然会认为立项时间太长了!!同时会认为立项就是形式主义,不等批复我照样可以开发,有啥大不了的。
研发部门自行立项也会有类似的等约领导时间、纪要会签等程序,但是相对来说,1个部门有4个领导,实在不行还可以找主要领导堵门,还是相对比较更快速一些。考虑到部门自管项目的预算相对较低,压力小很多。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其实方法还是很多的:
1、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再次分级分类:将持续性开发的产品决策流程前置,而将立项程序下放。对于新立产品或者其他需要决策的产品执行公司立项。
2、不要等待其他项目,逐个项目开展立项,有一个立一个。
3、减少决策级别。决策权下放到职能管理部门,而不是领导层。毕竟这么多年了,已经积累了相关数据。
这里面最重要的一点是发挥团队的主动性,给予有效的激励机制,建立信任关系,让项目管理不是两笔账。